| | | | | |
已有1网友参与纠错
邀 请 函
江苏沭阳经济开发区是省级开发区,位于县城东部新区,紧依京沪高速公路、新长铁路和205国道,紧邻连云港港口和白塔埠机场,,规划面积70平方公里,基础设施配套面积扩大到24.5平方公里以上,供电、供水、电信、广电、排水、排污等配套设施已铺设到位,实现“七通一平”,具有20万平方米智能标准化厂房和日处理5万吨污水处理厂,2×1-5万KW热电厂即将投入使用。
开发区以开放型经济为主导,重点发展纺织、服装、机电、机械加工、新型材料、木制品、工艺制品等工业行业,目前,香港绿意得集团、浙江天能集团、浙江大红鹰集团、浙江宝娜斯集团、湖南正虹集团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纷纷来园区投资兴业,其中亿元以上项目67个,10亿元以上项目10个,上市公司投资项目11个。吸纳从业人员8万多人,产业集聚、企业集群、项目集中效应更加明显,配套能力较强,发展势头强劲。
一、税收政策:
1、增值税:实行“五奖七减半”,即前5年地方分享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,第6—1 2年地方分享部分减半奖励;
2、企业所得税:实行“五奖五减半”,即前5年全额奖励给企业,第6—1 0年减半奖励给企业;
3、所征的耕地占用税除上交中央、省部分外,其余全额奖励给企业。5年内所征的城市建设维护税全额奖励给企业。
二、规费:
1、土地费:凡在沭阳经济开发区兴办工业企业,奖励后仅需缴纳省报批费用2.5万元/亩,即可办理土地使用手续,取得土地使用权证。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。
2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开发区工业企业,可享受0.1元/千瓦时的电费综合补贴。
3、工业企业前2年免征排污费,第3至6年按国家标准的l 0%征收,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。
4、开发区工业企业除上缴省、市规费外,其余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。
三、劳动力资源充足:
全县拥有近80万劳动力,其中常年在外务工人员30多万人、纺织类产业工人10万余人,劳动力技能培训机构131家,年可培训具有一定技能的劳动力7万余人。园区工人工资平均1000元/月。
四、政府扶持政策
凡年纳税超过l00万元的工业企业纳入县财源型工业企业扶持范围,在申报专项资金补贴、财政贴息补助、拆借财政间隙资金、信用担保、银行贷款授信等方面分档分别给予相应的扶持。
1、对财源型工业企业,县政府根据企业年纳税额的大小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,分别给予一定的贷款贴息补助。凡年纳税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的工业企业,按贷款利息的30%给予贴息补助,最高不超过20万元;凡年纳税额在300万元至500万元的工业企业,按贷款利息的40%给予贴息补助,最高不超过30万元;凡年纳税额超过500万元的工业企业,按贷款利息的60%给予贴息补助,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2、对财源型工业企业,优先申报上级专项补贴资金;办理担保抵押的,免缴担保抵押费用;并可为企业安排财政间隙性资金借款,借款期限最长一年。
3、扩大对财源型工业企业的授信贷款额度,根据纳税额的大小,按纳税额的5至10倍授信贷款额度,并优先办理贷款抵押手续。
五、政府服务
树立“一切为了客商、为了一切客商、为了客商一切”的亲商理念,县政府给每一位来沭投资客商颁发“投资乐园卡”, 持卡客商在县内可享受子女入学、车辆通行、出入公共场所、就医等方面的便利,并为重点企业颁发《沭阳县人民政府令》和《重点企业绿色通行卡》,实行挂牌保护,给予特殊待遇。
实行“谁引进、谁服务、谁招商、谁负责”的招商引资项目帮办制,客商来沭投资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,均由县帮办服务中心和引资单位全程负责帮办,并负责帮助客商协调一切矛盾,解决一切问题,进行终身服务;重大项目由县领导挂牌服务。县行政服务中心对县内所有审批事项实行“一站式”服务。
演绎繁华与和谐
沭阳近年来以建设江苏长江以北最大最美县城为目标,坚持高起点规划,大力度实施,加快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步伐,城市规划区面积扩大到357平方公里,基础设施配套面积扩大到51平方公里,全县人口187万人,城区人口达到41万。城市绿地规划力求点块布局均匀、景观特征明显。已建成虞姬生态园、青少年广场、沭河公园等38个广场绿地,绿化覆盖率达到40%,2006年被评为“国家级生态示范区”和“全国绿化模范县”, 2009年沭阳被评为“江苏省文明城市”“全国文明城市”双桂冠。
房地产业
土地政策:
经营性用地出让实行净地招标、拍卖、挂牌方式供地。
税费政策:
(一)普通商业、住宅用房:
对普通商业、住宅用房和经批准的单位自建房屋,基础设施配套费、教育附加费、新墙体改造费、白蚁防治费等建设规费按30元/平方米收取,人防费按8元/平方米收取,渣土费地面以上按建筑面积l.35元/平方米、地面以下按1.75元/立方米收取。
(二)鼓励发展标志性高层建筑:
1、注册资金实收资本3000万元以上、开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,其中12层以上楼房占建筑总面积50%以上、投资 规模l亿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,5年内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半奖励。
2、投资建设下列高层建筑,营业税按销售收入的5%征收、并按征收标准的20%奖励返还,城市建设维护费按 收标准的60%奖励返还,个人所得税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按60%奖励返还;基础设施配套费、教育附加费、新墙体改造费、白蚁防治费等建设规费予以减免收取:
(1)楼高在地面12层以上开发项目或者单位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非住宅开发项目,建设规费按l8元/平方米征收.
(2)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、12层以上楼房面积占小区总建筑面积60%以上的,高层部分按l0元/平方米征收建设规费:
(3)开发小区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、12层以上楼房面积占小区总建筑面积95%以上的,按小区开发总面积免收建设规费:
(4)开发建设地面21层以上单体楼房免收建设规费。
商贸流通旅游类项目
(一)三产旅游类项目税费政策:
凡在我县兴办星级宾馆、餐饮项目、娱乐项目、旅游设施等项目,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(含1亿元)的,以成本价供给土地,免收所有建设规费,5年内所征的企业 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50%奖励给企业,所征的营业税50%奖励给企业。
(二)专业市场、仓储物流项目税费政策:
1、土地政策:凡引进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业市场,以招标、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提供土地:对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仓储物流等生产服务型项目,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,土地按评估的最低价挂牌出让。
2、税费政策:企业所得税、营业税等税收和各建设规费,视项目的大小、建设的进度,分别给予以不同幅度的减免优惠。
沭阳县政府驻长三角
招商引资: 张 国 (招商主任)
电 话:13852811688
地 址:江苏沭阳迎宾大道1号